内容提要
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合二为一,达到四个统一,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但是,它对招商引资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本文从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理论、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和影响外资进入中国的其他因素分析“两税合一”的影响,再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政府廉政勤政、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硬环境、营造吸引人才的环境、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工科大学的优势,发展高科技产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合二为一,对境内企业税收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至此阶段必须采纳的措施,但是,对于招商部门而言,失去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吸引外资的优势还有吗?面对新形势,如何进一步招商引资呢?
一、两税合并对招商引资的影响
两税合并、降低了对外资的税收优惠,对我国引进外资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一)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理论
税收优惠的目的就是使相关企业在税前利润一定的前提下,提高税后的实际利润,从而达到吸引投资的效果。但是,现实中能否达到目的,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税收优惠是投资地国家/地区对企业采取的单方行动,而受优惠的企业能否得到这个优惠还要看投资来源国的税收规定,这就是所谓的国际双重征税。双重征税就是指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征税。双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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